組員:
姚宇珊9815010092
李珮華9815010074
高佩喧9815010149
蔡宜庭9815010002
簡嘉純9815010089
出處:
新聞報告之社會事件
情節概述:
一名外科醫生與女護士結婚8年,女方婚後先後和3名男子外遇,生的兒子也不是先生的,2人離婚後,醫師求償2百萬,最高法院法官判定他勝訴,全案定讞。
42歲的涂姓男子擔任外科醫生,前妻吳姓女子(34歲)曾任護士,兩人婚後吳女即辭去工作,涂男不但供養妻子父母,還送妻汽車、珠寶,但吳女和戴姓男子通姦,婚後兩年內曾墮胎2次,還生一個兒子,先生還以為是親骨肉。
後來吳女想再進修,先生無條件提供她求學生活及開銷,但吳女又和葉姓男子交往,還多次要求離婚。涂男為挽救婚姻,曾尋求張老師做心理諮商,但妻子竟和葉男同居,甚至又和另一名溫姓男子交往。
另經由血緣鑑定,涂男發現5歲兒子和他沒有親子關係,在忍無可忍之下,2人終於離婚,這名醫師身心受創,求償2百萬,最高法院判決他勝訴。
法律疑問(用法律角度來看,你發現什麼?有哪些疑問?):
1.通姦罪是屬於告訴乃論或非告訴乃論
設定的法律疑問太少。
回覆刪除請集思廣益,再深入發現有哪些待久的法律問題?